法律法规

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惩处案例

2020-02-24 热度:1203,编辑:

  1.任何知悉或收集、取得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主体,都依法负有保密的义务


  【案情简介】


  李女士通过某手机软件购买商品,后因与卖家对商品规格及质量产生分歧,又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遂退货并向相关部门对卖家服务进行投诉。后李女士频繁遭到卖家电话骚扰,且在浏览相关商品时发现,自己的购买记录、手机号以及家庭住址被卖家公开在网上,且用语言对其进行谩骂和攻击。李女士起诉至法院,认为被告侵犯了其隐私权并要求卖家承担相应侵权责任。


  【判决结果】


  法院经审理认为,经营者收集、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,应当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的原则。任何知悉或收集、取得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主体,都依法负有保密的义务,不得泄露。本案被告未经消费者同意,擅自将消费者手机号、家庭住址等信息公开在网络上,构成对李女士隐私权的侵害。


  2.未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措施,两款APP运营商被处罚


  【案情简介】


  前日,因未落实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安全技术措施,上海公安网安部门依法对“惠花花”和“小鸟浏览器”等两款APP违规运营企业处以停机整顿。根据公安部“净网2019”专项行动有关部署,上海公安网安部门持续加强对上海市APP运营企业的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力度。检查中发现,购物导流平台“惠花花”和“小鸟浏览器”等两款APP运营企业未落实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安全技术措施,并存在未向公安机关备案,未建立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,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

  【处罚结果】


  根据《计算机信息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(公安部令第33号)等相关规定,上海公安网安部门依法对“惠花花”APP运营企业上海奥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、“小鸟浏览器”APP运营企业吞炎(上海)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处以停机整顿3个月和停机整顿1个月行政处罚。上海公安部门表示,APP运营企业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合法合规运营,履行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。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,致使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,造成严重后果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  3.某宝被央行罚款18万元,因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涉及违规


 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公布了对某宝予以18万的行政处罚,其中重点提到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存在两大问题,一是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、必需原则;二是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。当前国内对于违规收集、违规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,国家开展专项“净网行动”,对于涉及公民信息数量巨大的,依法依规从严处理,并且追究刑事责任以及高额的刑事罚金。前日,因大数据金融风控公司违规收集、使用公民信息而不仅导致整个公司被查封,而且涉及众多的商户被调查及采取强制措施,从目前强监控态势来看,国家愈来愈重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,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。


  4.泄露在职期间获得的客户个人信息


  【案情简介】


  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,被告人范某在无锡某裝饰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期间,通过QQ邮箱先后向戴某某、赵某等人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2万余条,其中全部公民个人信息中包含姓名、联系电话等信息,21400余条公民个人信息中包含住址信息。


  【判决结果】


  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,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七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。


  5.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


  【基本案情】


  2016年初,被告人章某某到广东省河源市租住源城区建设大道德欣豪庭C2栋1201室,准备手机等作案工具并通过互联网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12555条。2016年3月至4月间,被告人章某某先后雇佣被告人汪某某等三人在该租房内,通过拨打章某某事先从网上购买的学生个人信息上的家长联系电话,冒充“学校教务处”、“教育局”工作人员,以获取国家教育补贴款为由,诱骗学生家长持银行卡到ATM机上转账至章某某掌控的银行账户,从中获取钱财。至被查获时,共拨打诈骗电话4392人次,骗取116200元。2016年4月期间,被告人章某某还伙同他人利用同样的手段实施诈骗行为,至被查获时,共拨打诈骗电话807人次,骗取他人钱财近3000元。


  【判决结果】


 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6月3日以涉嫌诈骗罪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章某某、汪某某等人批准逮捕。此案提起公诉后,2016年12月14日,安溪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以诈骗罪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章某某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八千元;其他3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二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
  6.经营者应合法、正当的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


  【案情简介】


  庞先生委托其助理鲁先生通过去哪儿网购买东航机票,其后收到诈骗短信,短信内容中显示有庞理鹏航班的起飞时间、降落时间、机场名称、航班号。庞理鹏认为,自己的手机号及确切的航班信息只有去哪儿网和东航掌握,因而其断定是去哪儿网和东航泄露了其个人信息,于是以侵犯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去哪儿网和东航在各自官网向庞理鹏公开赔礼道歉,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。去哪儿网主张其仅为网络交易平台,去哪儿网在本次机票订单中未接触庞理鹏手机号码,且去哪儿网已向鲁超发送谨防诈骗短信,尽到了提示义务。东航则主张其通过中航信提供订票系统服务,订票信息不存储于东航系统中。


  【法院判决】


  法院经审理认为,东航和趣拿公司存在泄露庞理鹏隐私信息的高度可能,并且存在过错,应当承担侵犯隐私权的相应侵权责任。庞理鹏请求趣拿公司和东航向其赔礼道歉,应予支持。


  7.利用恶意程序批量非法获取网站用户个人信息


  【基本案情】


  2015年6月,被告人张某某在登录浏览“魅力惠”购物网站时发现,通过修改该网站网购订单号可以查看到包含用户姓名、手机号、住址等内容的订单信息。为谋取利益,张某某委托他人针对上述网站漏洞编制批量爬取数据的恶意程序,在未经网站授权的情况下,进入该网站后台管理系统,从中非法获取客户订单信息12503条,通过QQ等联络方法将上述客户信息分数次卖给被告人姚某某,获利人民币5359元。被告人姚某某购得上述订单信息后,又在网络上分别加价倒卖从中牟利。


  【判决结果】


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9月30日以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张某某批准逮捕,于10月20日以证据不足对姚某某不批准逮捕,并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。此案提起公诉后,2016年3月29日,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,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,罚金人民币五万元,判处姚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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